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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方式将改革

2000-09-01 来源:生活时报 王京 李玉玲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31日透露,待条件成熟之后,中国将在保留枪决式死刑执行方法的同时,在全国逐步推广注射药物执行死刑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研制用于执行死刑药物,这项工作目前已基本接近尾声。等条件进一步成熟,这一死刑执行方法将在全国得到推广。

他说,为取得药物注射效果的实际数据,昆明、武汉、成都、杭州、洛阳等城市已率先开展了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已提交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据了解,中国目前执行死刑一般采用枪决。1996年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对1979年制订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和完善,首次把采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写入了法律条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生效。1998年3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运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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